关于暂时中断未备案ICP接入服务的紧急通知
    要点提示:通信管理局加大了管理力度,将采取行政处罚手段;中断执行时间:12月14日11时30分前;中断服务范围:12月1日下发黑名单中未明确备案的、拒绝备案的和无法联系的ICP,可以直接中断域名的直接中断;省管局已明确每一个黑名单的ICP罚款1万元人民币……
    >>点击这里了解详情
内蒙古自治区电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 2005年12月13日 
备案说明
 
--摘自《互联网周刊》2005年第17期

    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2005年6月31日前,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,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。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。

 

非经营性网站:
我公司为各地主机用户免费代办非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,办理流程如下:
1、访问荣立科技的网站,输入您的会员ID号和密码,登录到控制中心;
2、ICP备案-->提交备案-->填写备案信息-->确认提交。
您也可以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直接办理。

经营性网站:
1、内蒙古自治区用户,请您直接联系我们办理,详情请点击代办ICP经营许可证
2、非内蒙古自治区用户,请您直接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ICP经营许可证。

 

    为方便用户尽快完成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, 荣立科技 为广大用户提供备案代办服务。您可以登陆会员中心提交网站ICP备案信息,由 荣立科技 统一为您办理备案手续。在备案信息提交完成后,等待各地通讯管理机构进行审核, 荣立科技 会在网站信息审核完成后,将网站电子证书转发给网站用户。